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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是“第一贪”的真面目
事实上,聪明能干的谢明中,自从走上领导岗位后,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闲”着,他的贪腐情节如同其他贪官一样未能免“俗”,只是数额特大。
2003年8月,私人老板陈粤民、谢福永垫资承建了文昌市新风路改造工程。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文昌市椰园酒店的停车场,陈粤民送给谢明中人民币5万元。事后,在谢明中的帮助下,陈粤民、谢福永得到了文昌市新风路改造工程部分工程款。
谢明中和私人老板结为利益共同体,双方的“交情”越来越深。2005年6月,陈粤民、谢福永承建文昌市文建路人行道改造工程。2005年9月,在谢明中的帮助下,陈粤民、谢福永得到了2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款。2005年10月,为感谢谢明中在及时拨付工程款等方面给予的关照和支持,谢福永在文昌市维嘉国际大酒店的客房里,送给谢明中人民币50万元。 修路是看得见的政绩,但并不像谢明中自己口口声声说的是为了“造福文昌人民”,他每次都没有“白忙活”,仅从陈粤民、谢福永处得到的回报就有人民币175万元、港币10万元。
除了工程发包,卖官是谢明中又一敛财手段。2006年,文昌市政府换届选举前夕,时任文昌市财政局长的黄壮,为得到副市长的位子,于当年10月、12月间,先后两次送给谢明中港币30万元,后来如愿以偿。
文昌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昌中学校长谢晋锯,为保住含金量很高的官位,从2003年至2007年,先后8次送给谢明中人民币25万元、港币2万元。
谢明中不仅贪财,也很好色。文昌市的干部群众发现,一些有姿色的小学女教师、女高中毕业生、酒店女服务员陆续被谢明中非正常地安排进了公务员队伍。终于,有人不断地向各级纪检部门和有关领导举报谢明中的贪腐问题,谢明中的“政治明星”生涯于是走到了尽头。
警惕“权力变成犯罪的工具”
谢明中用10年时间从正处级升到正厅级,10年后又身败名裂,起落都很剧烈。把他多年来台上台下的言行进行对比很能发人深思,警示人们要十分关注“政绩光环”下的腐败。
初到文昌,谢明中就叮嘱干部们不要“经济搞上去,干部倒下去。”他起劲塑造自己“能干事”的“清官”形象,吹嘘自己“来文昌没有带一个亲人,也没有一个亲人在文昌做事,没有谋一点私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