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日:海口宣传横幅印错字被市民嘲笑

横幅中的“无偿”字错写成“元偿”(海南网网友供图)

横幅中的“无偿”字错写成“元偿”(海南网网友供图)
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海南海口市各区分别进行法制援助服务一条街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在海口市琼山区的一个法制宣传点,一条横幅题为“援助是政府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司法保障制度”中的“无”字错写成“元”字,如此低级错误的横幅竟然悬挂于大庭广众之下,引来许多市民议论纷纷。一些市民见后表示,在法制宣传日横幅没有检查是否有错别字就悬挂,这种做法既离谱有好笑,当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撤下进行更改并重新横挂。
作者: 张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