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租赁车辆证件抵押给他人 骗贷六万获刑三年
http://news.hainan.net/  时间:2008-10-6 13:55:00 来源:海南经济报  
  

  个体户符某伪造其租赁的车辆相关证件,将不属于本人的车辆抵押给他人借款,骗取他人人民币6万元,符某此举最终将自己“骗”进了牢房。近日,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7年12月29日和2008年1月3日,来自海南保亭的符某先后从海口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有牌和还未上牌的小轿车各一辆,并伪造了有牌小轿车谎称车主为“陈霜”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同时对受害人张某谎称上述两辆车是他本人的,有牌小轿车车主是他大嫂,从而向张某提出以上两辆车抵押贷款。2008年1月3日1月12日,符某在海口市明珠广场将上述两车抵押给了张某,共骗得人民币6万元。

  经鉴定,两辆小轿车分别价值88400元和99000元人民币。随后,符某便玩起了“人间蒸发”。2008年2月2日晚,被害人张某在海口发现了符某踪迹,并随即打电话报警将符某抓获。案发后,符某及其家人退还了张某人民币3万元,上述两辆小轿车也已返还给租赁公司。

  作者:苏桂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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