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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说话]网上骂人,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http://news.hainan.net 时间:2007-9-12 7:35:00 来源:海南在线/海南一家  

在很多网民心目中,网络与现实是截然分开的。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循规蹈矩,遵纪守法,是善良公民,是父母的好孩子,是孩子的好爸爸,是公司的好领导好员工,是法官、律师、大学生、公务员....但是,一到网络上,他们就面露峥嵘,变成青面獠牙的怪物,随处随意口出污言秽语,污染网上视听。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从目前来说,网络世界的游戏规则确实还不够成熟,那么,是不是网上骂人就没人管呢?在网上说话真的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吗?大多数在网上骂人的网民都有这样一个错误认识:网上的纠纷网上了断,大不了被网络管理员给踢出去。其实不然,即便是网络上的虚拟的人,也是和生活中存在的相对应,你的IP和ID资料是有据可查的。

  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骂人,歪曲事实,辱骂诽谤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

  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骂人的法律责任:

  首先应承担行政责任。按照《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网上骂人者,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法律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其次应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网上骂人实际上公然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只不过侵权的方式和载体比较特殊而已。由于网络的高度开放性及网上言论的随意性,对社会的影响不可忽视,在网上辱骂他人,对他人名誉带来的损害比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更加严重。所以利用互联网骂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构成侮辱罪而承担刑事责任。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就网络上骂人传播的速度、范围以及影响力来看,应该认定为“公然”。刑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言论自由,但不是维护网络骂人自由,网络是虚幻的,不管是不是品质低下,也不管是别有用心,最好有事说事,犯不着侮辱他人,更不要为泄已愤而歪曲事实,敬请那些来此粗口撒野的人----请自重!注意你的行为不要触犯法律!

『志愿海南』 [志愿培训]网上骂人 同样要负法律责任(转载)

作者:热心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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