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三亚市青苗过渡公寓(按照“政府主导、统一管理、周转使用、只租不售”的原则,供青年人才短期过渡居住的租赁住房)申报工作将于2024年1月启动,首批房源800套,首次到三亚创业就业的岛外青年人才可申请。
《三亚市青苗过渡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市住建局积极行动,多渠道筹集房源。青苗过渡公寓首批分配房源共计800套,位置覆盖天涯区、吉阳区、崖州区、海棠区等区域。
凡2023年10月1日之后,首次到三亚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符合保障对象条件和范围者,均可申请。其中,“首次到三亚就业创业”即未在三亚缴纳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也未在三亚创办领办过企业的40周岁(含)以下岛外青年人才。
记者了解到,青苗过渡公寓更能满足“新三亚人”短期过渡住房的需求。
首先,房源使用更灵活,按照“政府主导、统一管理、周转使用、只租不售”原则,从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其他性质的租赁住房中统筹调配,也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整体租赁等多种渠道筹集房源。其次,租赁价格更低廉,过渡公寓租金价格根据房源性质分为三类:房源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按规定收取租金;房源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规定租金的70%收取;房源为其他性质租赁住房的,由房屋管理部门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租赁价格备案后,按备案价格的60%收取,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青年人才来三亚就业创业的居住成本。同时,申办程序更便捷,采取“容缺+承诺制”受理申请材料,全程“零接触”“零跑腿”,最快3个工作日即可分配房源,做到“即来即可申请”。具体来说,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申请人即可申请,在房源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补充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即可,真正实现过渡无忧。
“灵活、便捷地提供青苗过渡公寓,释放出三亚求贤若渴的强烈信号,是我市聚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作出的重要探索,是在现行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基础上做加法。”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年人才可享受“2+3”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叠加,即入住2年青苗过渡公寓,退租公寓后,还可按规定申请3年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安居房。此举对解除青年人才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吸引和留住优秀青年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网络申报系统正在调试中,预计2024年1月开展申报工作,市住建局将在其官网发布公告。届时,申请人可登录“海易办”APP,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