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8时许,东方驻小岭村包点单位在工作中发现该村村民张某贵、张某利、卢某吉在疫情期间违反“静态管理”规定,私自开便利店以及私自杀猪贩卖,随后将情况通报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张某贵等三人至公安机关,三人对其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每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期间,请您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不出门、不聚集”,遵守疫情各项规定是对自身最大的保护!东方市公安局将全力排查疫情风险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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