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海口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市监督站在位于海口市海甸岛五西路与碧海大道交会处的安华·领秀城项目工地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施工材料未堆放整齐,施工区域内裸露土未覆盖的行为。
为加强监管,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海口市住建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相关规定,决定对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3分,并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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