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

新闻内容

澄迈警方成功打掉一“跑分洗黑钱”犯罪团伙
椰网/海拔新闻 记者唐伟杰 2022-09-18 00:11

  近日,澄迈警方经缜密研判、循线深挖,成功打掉一“跑分洗黑钱”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6名,涉案资金流水高达155万余元。

  今年8月,澄迈警方侦查发现王某和、蔡某群疑似利用POS机为涉电信网络诈骗人员进行洗钱。经对涉案银行卡资金流向展开溯源深挖,并对案件类型和成员架构进行分析,全面查清该犯罪团伙总共有6名成员。

  澄迈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抓捕小组。9月16日,经摸排蹲守、精准布控,办案民警兵分六路,成功在海口和澄迈大丰、马村等地将该团伙成员王某和、蔡某群等6名嫌疑人一举抓获,查扣涉案手机、银行卡、POS机一批。

  经查,该犯罪团伙为赚“快钱”,办理pos机,将自己银行卡出售给“跑分”团伙“刷流水”,并帮助套现,转移资金。通过该团伙协助转账涉及的多宗电信网络诈骗被骗资金高达155万余元。

  目前,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

  什么是“跑分”?

  所谓“跑分”就是利用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赚取佣金。

  所谓“跑分”的作案手法,让被骗资金迅速在多个账户内流动转移,不仅无法让警方直接关联到诈骗团伙本身的犯罪成员,资金截留和追赃挽损也十分困难。

  2

  法律链接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警提醒:警惕“跑分”陷阱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以及利用POS机为他人非法套现均是违法。如果涉及“跑分”帮助洗钱及涉案的第三方账户,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的,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帮凶”,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海南在线微信号
    微信
  • 海南在线微博
    微博
  • 天涯社区微博
    微博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关于本站 | 商务合作 | 本站导航 | 天涯投诉 | 天涯招聘 海南在线版权所有 © 1999-2016

电话:(86)0898-68582666  传真:0898-68582300 电子邮箱:webmaster@hainan.net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都大厦8层 邮编:570125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琼网文【2018】9148-792号) 网站备案号:琼B2-20040038-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琼字第052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002号